关于提交 “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调研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
科学谋划好“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蓝图是学校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初步确定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见附件)和二级学院(部)规划构成。为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各二级学院(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可外出调研。调研前应提交调研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研的主要内容、调研对象、时间安排以及经费预算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支持部分经费。
请于11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将调研方案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明哲
联系电话:0769-22896225
电子邮箱:xhcmz@foxmail.com
附件: “十三五”专项规划及牵头部门
序号 |
专项规划名称 |
牵头部门 |
1 |
学科建设规划 |
学科建设办 |
2 |
人才培养建设规划 |
教务处 |
3 |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
人事处 |
4 |
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规划 |
科技处 |
5 |
国际化和开放合作规划 |
国合办 |
6 |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 |
党委办 |
7 |
大学文化建设规划 |
宣传部 |
8 |
校园建设规划 |
后勤基建管理处 |
9 |
教育信息化规划 |
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
发展规划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