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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创新强校工程”2015年上半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07-16 16:36  

关于做好我校“创新强校工程”2015年上半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拟安排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考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2)和学校已经制定的《“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3),现对我校“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撰写《自评报告》

对我校2015年上半年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根据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体系,在对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能力、综合管理绩效评价等六个方面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2015年“创新强校工程”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突出反映学校2015年上半年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成果,自评报告应简单扼要,每个二级指标约一千字左右。

自评报告提纲及具体分工见附件4。

二、填报《自评打分表》及相关数据表格

各部门在完成《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得分点的要求,填报《自评打分表》(见附件5,即省厅文件附件1),完成相关数据表格(见附件6,即省厅文件中的附件2,为避免混乱,以下附件编号使用省厅附件序号)。具体分工如下:

省厅附件2-1-1体制机制、学科专业、科学研究:由科技处牵头,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学院、图书馆等单位配合;

省厅附件2-1-2人才培养:教务处牵头,国合办、财务处等单位配合;

省厅附件2-1-3师资队伍:人事处牵头,国合办等单位配合;

省厅附件2-1-4综合绩效:财务处牵头。

三、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是指各考核指标相关数据表格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考核数据报表中对佐证材料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其中综合绩效评价模块今年需提交20142015年度预算表、2014年度最明细科目余额表、收支决算表以及2015年上半年最明细科目余额表、收入支出半年报表等材料。未没有明确要求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突出反映2015年上半年工作的最新进展和主要成绩的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要建立目录,目录中佐证材料编号、名称要与“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自评打分表中的得分点(三级指标)的编号、名称相对应,例如,“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的佐证材料编号为4.2.3,名称为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

佐证材料按一级指标分别由牵头部门汇总和整理,涉及到其他部门材料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收集,其他部门配合,6个一级指标的牵头部门分别为:

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学院办公室;

学科专业建设——科技处;

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处;

人才培养——教务处;

科学研究能力——科技处;

综合管理绩效——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四、2016年项目申报

各二级学院填报《2016年专项二级项目支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7,即省厅文件附件4)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8,即省厅文件附件5),自行组织专家论证,根据项目所属类别上交至对应的职能负责,由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研究生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等单位分别汇总后交创强办。

五、其他材料

学校正式上报公文、联系人信息表、2016年专项二级项目支出基本情况表等材料由创强办牵头负责。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5年上半年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1.7月16日(星期四)至7月26日(星期日),有关职能部门分头完成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相关数据表格和佐证材料等;

2.7月27日(星期一)至8月2日(星期日),创强办起草自评报告,汇总考核数据表格,完成学校整体材料的汇总、整理、校对等工作;

3.8月3日(星期一)至8月9日(星期日),呈分管校领导审阅,呈院长签发;

4.8月10日(星期一)至8月16日(星期日),完成网上填报、印刷装订、盖章,报送等工作。

(二)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各二级学院填报《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完成专家论证,8月5日前将材料交对应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收齐后8月9日前交创强办。

七、材料报送要求

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和相关数据表格纸质版经撰稿人或填表人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创强办;上述材料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gdmccqb@163.com。

有关部门可以参考2014年度考核有关材料(见附件9)。本次考核工作的分值直接关系到2016年创新强校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下拨,由于考核材料任务重,时间紧,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配合,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工作。

创强办挂靠发展规划部,总联系人:龚柏松

具体联系人及分工:

湛江校区 0759-2388631

陈婷:协调、沟通等

东莞校区 0769-22896225

龚柏松:负责自评报告

梁锦坚:考核数据表格咨询与汇总

吴一纯:自评打分表和佐证材料汇总

陈明哲:其他材料起草、汇总整理等

附件:

1.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拟安排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考核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3.广东医学院“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方案

4.广东医学院“创新强校工程”2015年上半年考核自评报告编写提纲及分工

5.自评打分表

6.相关数据表格

7.2016年专项二级项目支出基本情况表

8.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9.广东医学院创新强校2014年度考核材料(供参考)

                              创强办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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