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2017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
报表数据采集填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17]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一)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二)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二、数据采集内容及任务分解
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涵内容如下,即学校基本情况、本科学生情况、成人本、专科学生情况、研究生学生情况、教职工情况、专任教师、办学条件、专职辅导员情况、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情况等,涉及我校负责填报表格为29张,具体分工已发至各部门邮箱。
三、填报方式
数据要按照《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的指标内涵说明进行采集,先在电子表格填报,填报完成后交由我处统一录入系统。
四、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负责单位确定数据填报人员及审核责任人,填写《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数据采集填报人员及审核责任人名单》后报我处备案。
第二阶段:10月1日前,各单位完成所有数据采集、填报及审核,将电子版发至我处联系人邮箱。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8日,我处整理审核相关数据。
第四阶段:10月9日至10月13日,我处将完善数据填报系统,进行校验。
第五阶段:10月15日,我处将校验通过表格导出,送呈校领导审阅后上报省厅初审。
第六阶段:10月24日至10月27日,我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确认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及审核责任人名单电子版于9月19日下班前发至我处联系人邮箱。建议由往年参加数据采集的老师当填报人员,保持填报工作的延续性,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部门负责人当审核责任人。
(二)各数据采集人员要准确理解各表格的指标内涵,尤其是部分表格的统计时间有变化(已在分工安排表中用红色字体标记),按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审核责任人要对填报的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数据真实、完整、无误,为审核评估提供准确的支撑数据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 系人:吴一纯
联系电话:0769-****6225
电子邮箱:wuy***@gdmu.edu.cn
发展规划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