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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校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的通知
2017-07-04 15:37  

      关于启动我校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我校将在今年11月上旬将接受国家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审核评估专家考察学校的重要数据来源,根据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具体的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建立健全“五位一体”高等教育保障体系,完善高校本科教学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工作。采集数据将作为审核评估、教学状态评估、专业评估等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基本数据依据,并与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等密切相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数据采集、录入及审核工作。

二、数据采集内容及任务分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涵盖七个方面的内容,即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7个方面,共80张表格,涉及本科教学的各环节方面,由各相关负责单位牵头完成数据收集及网上填报(具体任务分工情况详见附件)。

三、填报方式

数据要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指标内涵说明进行采集,先在电子表格(EXCEL表格是上传模版)上填报,按照分配的用户名进行在线填报,登录地址为:udb.hee.edu.cn,登录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请另行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四、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负责单位确定数据填报人员及审核责任人,填写《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人员及审核责任人名单》后报发展规划处备案。(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第二阶段:9月8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与其他表格数据关联,须优先填报,并上传到Q群文件共享,以便于其他单位填报人员查询相关数据。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6-3附属医院师资情况、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生实验场所、表1-8-2科研基地、表1-9办学指导思想表等11张表格。

第三阶段:9月14日前,各单位完成所有数据采集、填报及审核,将电子版发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邮箱。

第四阶段:9月15日—9月22日,发展规划处整理审核相关数据,并报校领导审阅批示。

第五阶段:9月23日—9月29日,发展规划处将关键指标数据呈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各相关单位根据校长办公会审核意见完善相关数据。

第六阶段:9月30日—10月9日,发展规划处将完善后的数据上传国家数据平台。

第七阶段:10月10日—10月30日,数据填报完毕后,发展规划处跟踪教育部评估中心帮助我校导出数据分析报告,供审核评估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及审核责任人名单电子版于7月6日下班前发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邮箱。建议由往年参加数据采集的老师当填报人员,保持填报工作的延续性,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部门负责人当审核责任人。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加入工作QQ群:广东医大教学数据群 (****60910),相关表格及材料的电子版可在QQ群中下载。

(二)各数据采集人员要准确理解各表格的指标内涵,尤其是部分表格的统计时间有变化(已在分工安排表中用红色字体标记),按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审核责任人要对填报的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数据真实、完整、无误,为审核评估提供准确的支撑数据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 系 人:梁锦坚

联系电话:0769-****6225

电子邮箱:ljj***@gdmu.edu.cn

广东医科大学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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