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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广东医科大学特色重点学科培育工作的通知
2017-05-25 17:39  

关于进一步开展广东医科大学特色重点学科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科:

根据省厅省市共建本科高校的工作有关精神,以及学校省市共建重点项目建设和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新增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工作,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科建设,现开展特色重点培育学科申报和遴选工作,为对应省市共建本科高校适量新增对接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基础好的省级重点学科工作做准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1.以省市共建为契机,立足湛江,面向北部湾,服务广东,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体系,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通过特色学科的培育和建设,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突出优势特色,扶持特色鲜明、基础较好的学科,扶持新兴学科,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学科整体实力提升。

3.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加强绩效考核,完善动态调控,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充分激发学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引导特色学科不断提升建设水平。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不限于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级学科均可申报。学校现有的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及学科负责人不再申报。学科名称和代码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门类、学科目录填写。

申报的学科应在省内同类学科领域有较明显的优势或者特色,学科方向明确,学科发展前景良好,汇聚人才的环境好,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强;有学术造诣高、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有稳定的、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紧密,承担研究项目较多,可预期能产生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或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程序

本次特色重点学科遴选工作参照《广东医学院重点培育学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医政发〔2014〕97号)执行。采取学科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实施。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定并公布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名单。

四、申报要求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是学校内涵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学校重要平台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各单位、各学科要高度重视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申报学科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特色重点学科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经申报学科负责人签名(二、三级学科申报的材料还需报一级学科负责人签名)后一式7份于6月16日前交到学科建设办公室(东莞校区行政楼307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预计6月20日左右组织专家评审答辩,请密切留意校园网通知。同时准备不超过8分钟PPT,PPT与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过时不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联 系人:陈明哲

联系电话:0769-****6225

电子邮箱:389***@qq.com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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