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市共建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推进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有效推进广东省教育厅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共建广东医科大学工作,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打造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加快提升学校学科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能力、综合办学实力和服务能力,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改革与发展大局,更好的为湛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决定开展省市共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人才队伍建设。牵头部门:人事处。
(二)学科建设。牵头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科研平台建设。牵头部门:科技处。
(四)教学平台建设。牵头部门:教务处。
二、申报程序
以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科研、教辅、一级学科等为单位组织申报,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省市共建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于1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发电子版到联系人邮箱,发展规划处汇总后转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发展规划处组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后提交学校讨论决定。
每个申报的项目应详细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省市共建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于2月20日前发电子版到联系人邮箱。
三、项目要求
1.省市共建是指广东省和湛江市共建广东医科大学,因此申报的项目应立足服务湛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湛江建设“南方海谷”、打造区域科教中心等发展战略和定位。
2.本次申报,不设项目指南,每个单位(部门)申报的数量不限,项目金额不限。
3.本次申报的省市共建项目,与前段时间征集的“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库入库项目,学校将统筹考虑。
4.省市共建专项资金到账后省财政一般要求在年内使用完毕,因此资金使用计划要尽量清晰明确,有可操作性,务必控制在2017年年底前经费使用完成,建设周期过长的项目不予受理。省市共建专项资金不用于基建工程等基本建设支出。
5.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申报,组织好有关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陈明哲
联系电话:0769-****6225
电子邮件:cm***@gdmu.edu.cn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月3日